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