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一领导、科学配置、分级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