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传承弘扬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和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发挥红色资源固本培元、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作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