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组织实施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和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规划,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