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组织实施第八条有效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编制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规划。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基础设施、科技支撑、队伍建设、安全管理、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