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第四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的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解决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