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5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