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五章 节水第四十一条有效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制度,完善漏损考核体系,不断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立分区域计量系统,通过分区计量管理实施管网更新改造、漏损检测、智慧化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