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区内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规范经营活动。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集贸市场建设,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