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应当配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开展对中小学生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等内容的教育,组织青少年开展帮抚孤寡老人、残疾人等需要救助的人员的社会救助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等内容的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应当制定计划和规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