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八条有效质询案在未作答复前,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质询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