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等企业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