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第五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宣传部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