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章 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有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在职职工丧葬补助抚恤标准,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遗属领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