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竞争合规管理,防范竞争违规风险,倡导竞争合规文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投诉、纠纷协调等机制,并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协调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竞争。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