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未按规定配备逃生器材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