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七条有效公安派出所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小型学校或者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前款规定场所的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省消防救援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9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