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