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道路交通信号限制,其他车辆、船舶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往返途中,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