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平台建设,统筹监测预警、防治防控、流程监管、应急处置等,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追溯信息系统,实行检疫标识管理,对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实施大数据监管。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