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向省林业防治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引进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试种;隔离试种期满,经检疫合格的,可以分散种植。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