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未制定或者实施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