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育与扶持第四十条有效本市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强旅游专业学科建设,鼓励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合作建设旅游人才培训、创业基地,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健全旅游相关专业人才引进机制,促进人才资源交流与共享。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