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育与扶持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绿道、特色街区等公共空间的休闲功能,拓展休闲旅游空间。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