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本市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绿道、特色街区等公共空间的休闲功能,拓展休闲旅游空间。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