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开发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依托港口、航运等优势,发展邮轮、游船、游艇等水上旅游。鼓励和支持开发海河观光、大运河沿线风貌游览、亲海旅游等水上旅游航线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依托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等资源,开发海洋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和产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