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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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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效

人大街道工委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应当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干部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7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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