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经费保障,按代表人数和标准划拨到街道。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