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和群众对立法及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群众做好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普法宣传等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