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人大财经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预算调整方案是否符合预算法作出评价;

(二)对预算调整的事项是否可行作出评价;

(三)对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提出建议;

(四)对执行调整预算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