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第三节 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外来物种生物安全检查工作,防止有害物种进入。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