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信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等制度。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