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