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置联动机制。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原许可机关应当相应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