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林下中药材发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