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