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重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培训旅游从业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旅游活动涉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旅游经营者设置旅游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对旅游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旅游设施安全运行。属于特种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