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渔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和卫生等领域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