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