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