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饮用水水源的供应运行保障、设施维护保养、水质监测、水量调度和安全巡视等工作。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