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非实质性申请材料存在欠缺或者瑕疵,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或者补正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行容缺受理。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