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服务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医院、国家机关等停车泊位不足的单位,应当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合理安排专用停车泊位与公共停车泊位的使用,为办事群众提供一定比例的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