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有序推进智慧交通城市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停车诱导、电子收费等功能服务应用。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并将普查结果纳入停车信息管理平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实行停车信息共享,加强对停车管理的联合检查和执法。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