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