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六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情况通报,开展调研和视察。代表参加前款规定的各项活动时,不直接处理问题。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