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十一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宣传法律和政策,宣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