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爱心驿站和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工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用水、餐饮加热、休憩、如厕等便利服务。提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卫生间和空余停车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