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