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任人不履行责任,责任区环境卫生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